细说企业老板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职责,内容(2)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并没有这一内容,这是《安全生产法》修改后对企业老板新增加的一项法定职责,这样修改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具体应当包括经费保障、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对象、组织实施部门和人员等内容。
企业老板、领导层其他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都应当做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不同的教育培训内容,可以规定由不同的部门来组织实施。比如,关于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方面的教育,可以规定由设备管理部门来牵头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可以配合开展。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教育可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来牵头组织,由人力资源或业务部门配合。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可以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有利于保证安全生产。但是,由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牵扯到主管人事培训部门、财务部门、安全管理、业务主管等多个部门,往往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求培训,人事培训部门想组织,但业务主管部门不愿意培训,特别是涉及车间主任、班组长等人员,业务主管部门担心影响本部门的生产经营,耽误经济效益,不愿意安排人员进行培训。做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企业老板来说,这个组织和协调工作只能由他来完成。所以,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老板要组织各有关各个部门认真制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保证计划的落实。企业尤其要重点应当抓好新员工和调换工种的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法》规定(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就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用于防护栏、防火墙、紧急逃生通道、自动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建设,用于添置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用品。
通过对大量矿难事故、施工工地事故的分析,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企业老板往往更重视经济效益,认为安全生产投入不仅不会带来经济效益,甚至会影响经济效益,于是,存在侥幸心理,不想或不愿在安全方面有过多地投入,而事故就是在这种侥幸心理下发生了。
企业老板“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职责包括两层含义:第一,资金数量上的保证,这个数量要符合保证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第二,使用效果上的保证,企业老板要保证这些投入真正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有效发挥作用。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督促”就是监督推动,使事情做好的意思。所谓“事故隐患”是指企业存在的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自然或者人为因素,具体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
企业在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他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后,这些制度和规程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企业老板必须督促、检查。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后是否得到实施,也需要企业老板督促、检查。安全投入资金是否得以有效实施,企业老板还需要督促、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应急演练情况……这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企业老板都需要督促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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