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做不好,总责怪监管强度不够?你错了!(2)
企业老板经常利用自己作为“分蛋糕操刀者”的强势地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员工侵权。老板们算的是经济账,他们发现,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完全达到国家标准是没必要的,是划不来的。因为,企业老板与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承担的风险不一样。一旦发生事故,企业损失的只是金钱,而员工付出的,往往是生命的代价。
安全投入的欠缺,其实是一场赌博,也是一场博弈。但企业博的是钱,员工博的是命,这是一场不公平的博弈!如果纯粹从经济角度考虑,很多企业是不愿意花太多钱的。——他们千方百计要赚取“带血的利润”!
4、安全监管不是万能的
要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健康权益,政府加强监管是必要的。但正如,警察抓小偷是抓不完的,安全监管也不是万能的。
国家的安全技术标准几十万部,没有谁能全部掌握。所谓的“专家”也不行,任何安全生产的专家都只能在某个行业内有所专长,不可能是全部安全生产领域的真正的“行家里手”。
谁最清楚企业的生产作业场所是否够安全?谁最知道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可行?答案是:只有企业自己。
绝大多数的安全监管都是外行监督内行。很多领导更以为,安全监管和公安部门那样的纪律部队差不多,结果配备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就更差了。
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经济处罚力度,看上去也可行之策。但是,如今死一个人20来万的罚款对大企业来说乃九牛一毛,起不到多大的震慑作用。而且,很多地方政府重视“招商引资”,把“纳税大户”当成宝,会尽量少处罚或不处罚事故企业。至于受到事故伤害的员工,他的待遇本来就只有那法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而工伤保险待遇与过错无关,只要企业多给点好处,他们乐于将所有责任都背起来。
一切加强安全监管的措施,都是从外部使力,是借助“有形的手”,与政府加强对分蛋糕操刀者的监管如出一辙。
这种监管是必要的,也是有一定效果的,但绝不是万能的!
5、让企业主最后一个领蛋糕
与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让分蛋糕操刀者最后一个领蛋糕,这规则的要旨在于:你的不当行为,最终受害的是你自己。操刀者任何不公平之举,最后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如何才能使不重视安全的企业主最终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
釜底抽薪之法,是调整企业主与员工之间利益博弈的规则,让企业主在这规则之下成为最后一个领蛋糕的人,同时让员工成为这规则的受益者。
这样的方法可以很简单,例如建立事故处理的惩罚性赔偿机制。
一旦发生事故,对受害员工来说,是工伤保险的无过错原则。不管员工有多大的责任,其工伤保险待遇都得到保障。但如果企业有过错,则员工有权在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过错的大小,另行要求惩罚性赔偿。
这样的赔偿上不封顶,甚至可以弄得企业主倾家荡产。
而政府所要做的,就是制定安全技术标准,从而可以明确企业应尽的安全生产义务,进而厘清事故单位的责任大小。企业的责任也应清晰可执行,只要企业提供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设备和场所,告知了员工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防范的办法,那就是尽职尽责了,否则就是有过错。至于企业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那无关宏旨!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