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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有什么权利?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管理员 时间:2018-03-04

近几年,因安监人员开展执法时被起诉的案件时有发生,作为到现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的你是否知道自己的权利呢?笔者认为答案如下。

一是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是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记住了,这就是我们安监人进行监督检查的职权。(文章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作者:侯应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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