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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气割“十不准”,安全生产禁令第2则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管理员 时间:2018-03-04

安全知识之安全生产禁令第2则-电焊气割“十不准”,对于电焊气割施工基本的安全操作要求,有“十不焊、割”: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割。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系列禁令:

安全生产基本禁令第1则-人身安全“十不准”(已发布)

安全生产基本禁令第3则-起重作业“十不吊”

安全生产基本禁令第4则-电气安全“十不准”

安全生产基本禁令第5则-高处作业“十不准”

安全生产基本禁令第6则-防火防爆的“十大禁令”

安全生产基本禁令第7则-施工现场安全“十不准”

安全生产基本禁令第8则-家用电器防火“十不要”

安全生产基本禁令第9则-工作人员安全十大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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