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广告 1000x90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安全 > 安全教育 > 正文

总是让企业背事故责任的锅,真的是万能药吗?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管理员 时间:2018-03-03

发生事故后,责任的锅到底谁来背?如果企业的安全有所疏漏,大家都会把锅扣在了企业头上。可是都这样,真的合理吗?王亮老师切合实际工作经验,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事故背后的责任。

  

1、一宗触电死亡事故

  这是一家只有20多个人的小工厂,自动化程度也不高。

  这几天工厂车间动不动跳闸,怀疑电气线路有问题,应该是有漏电现象。企业从外面招来一位专业电工进行检查。

电工为方便查找出问题, 将漏电保护开关短接。然后在带电的情况下逐一检查插座接头,又掰开电线线槽检查电线是否破损。在检查过程中正好碰到一处破损的电线,该电工触电身亡。

这名电工至少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未戴防护手套,且未保持足够的谨慎,在明知电气线路可能存在漏电的情况下,还到处用手抓住电线牵扯拽拉; 

第二,在未断电的情况下检查电气线路,属于带电操作,没有按规定安排专人监护。如果有人监护,则一旦发生触电可立即拉闸断电,叫人急救,或许不至于造成人员伤亡。

  
现在的问题是,企业有没有责任?

经查,企业没有建立电气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没有建立安全培训制度,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而且事实上,企业也从没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没有对员工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 。 很多同行据此认定,企业对该事故应该承担安全管理不力的责任,应给予重罚!

  

2、企业不承担事故责任

  这是发生在几年前的一宗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案件,当然细节方面略有不同。

  我主持事故调查组,在案件讨论中力排众议,最终认定为死者承担全部责任的生产安全事故,对企业不予处罚。

  当然,死者家属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变,该获得的抚恤金一分不少,因为工伤保险待遇奉行无过错原则。

  这要冒很大的政治风险,很多人不能理解我们的做法。我的想法是,不能让企业带有安全生产的原罪,不能任何事故都以“管理不力”为由追究企业责任。这也是我主管事故处理后第一宗不对企业处罚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件。

  从那以后的三、四年间,我们辖区至少有10宗以上死亡事故没有追究企业责任。据我所知,很多地方从来没有出现过企业不承担事故责任,免于处罚的案例。

  

3、企业免责的理由

  对这宗事故,企业凭什么没有责任呢?

  分析事故责任要从分析事故原因入手。一个事件构成事故原因,有两个基本的要求:一是因果性,二是过错性,二者缺一不可。

例如,事故单位偷税漏税,这是过错,但与事故没有因果关系,故不构成事故原因。又例如,若事故单位不安排死者上班,那就不会出事了。安排死者上班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但安排死者上班这种行为没有过错,所以也不构成事故原因。

  对这宗事故是否要追究企业责任,争议的地方有两点:

  (一)电气线路漏电是否构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电气线路老化漏电是无法避免、无法预知的故障,任何设备都可能存在。电气线路漏电本身并不构成过错,只有不能及时排查发现或者发现了放任这种现象的存在,那才是过错。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无法在这个位置找到: ajaxfeedback.htm

秀站网 网页模板网站模板

Copyright © 2002-2011 DEDECMS. 织梦科技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Top